
  • 网站首页
  • 南湖律所
  • 专业团队
  • 业务领域
  • 南湖动态
  • 南湖党建
  • 创新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南湖律所
    • 南湖律师简介
    • 发展历程
    • 所获荣誉
    • 南湖律师事务所全景
    • 服务标准
    • 发展目标
  • 专业团队
  • 业务领域
    • 电商数字新经济与税务
    • 经济与企业合规
    • 银行金融与证券
    • 建筑房地产
    • 房屋征迁收购
    • 企业破产重整
    • 知识产权
    • 民事与婚姻继承
    • 保险与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
    • 政府与行政
    • 涉外
  • 南湖动态
    • 工作动态
    • 大事件
    • 经典案例
    • 南湖研究
  • 南湖党建
  • 创新服务
    • 企业合规
    • 服务内容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中文

南湖动态

网站首页 > 南湖动态 >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大事件 经典案例 南湖研究
  • 浙江某丝绸公司诉俄罗斯DHL服务股份公司国际服务合同纠纷案
    浙江某丝绸公司诉俄罗斯DHL服务股份公司国际服务合同纠纷案

    浙江嘉兴丝绸集团公司东兴分公司(简称“东兴公司”)通过俄罗斯DHL服务股份公司(简称“DHL公司”)及其北京办事处向俄罗斯出口七个货柜货物,由DHL公司负责货物从中国到俄罗斯的运输、清关等一切事务,双方约定了价格。货到俄罗斯后,DHL公司单方面提价,东兴公司为了提货,被迫按俄方要求支付了价款。事后,东兴公司委托董建国律师起诉俄罗斯DHL公司,本案经一、二审,东兴公司胜诉。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2022-07-22 
  • Whiting Equipment Canada INC.(威亭设备(加拿大)有限公司)起诉上海阳程科技有限公司、台湾阳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署名权、复制权纠纷一案
    Whiting Equipment Canada INC.(威亭设备(加拿大)有限公司)起诉上海阳程科技有限公司、台湾阳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署名权、复制权纠纷一案

    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本所涉外律师朱树兴律师代理的Whiting Equipment Canada INC.(威亭设备(加拿大)有限公司)起诉上海阳程科技有限公司、台湾阳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署名权、复制权纠纷一案,近日一审落锤。本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次证据交换、两次开庭,同时,为慎重起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所涉疑难、复杂的技术图纸比

    2022-07-22 
  • 周某某等侵占、商业受贿案,从一审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决到二审改判“七年”
    周某某等侵占、商业受贿案,从一审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决到二审改判“七年”

    检察院指控周某某犯受贿罪、贪污罪,李某某犯贪污罪。一审法院判决周某某犯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处刑十五年,李某某犯贪污罪,处刑十年。一审宣判后,李某某服判,周某某不服,委托董建国担任辩护人,提起上诉,运用犯罪构成理论,提出周某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罪受贿罪主体资格,得到二审法院采纳,改判周某某犯侵占罪,商业受贿罪,处刑七年,李某某犯侵占罪,处刑五年。上诉人:周某某,男,1947年8月27日出生

    2022-07-22 
  • 王某某等职务侵占案,从贪污19.9万余元指控到职务侵占14.1万元终审判决
    王某某等职务侵占案,从贪污19.9万余元指控到职务侵占14.1万元终审判决

    反贪局立案侦查后,认为王某某等涉嫌贪污罪。检察院审查后以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某某等构成贪污罪。董建国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王某某所在的单位名为国有实为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王某某不具有贪污罪主体资格,其中的5万8千余元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法院最终判决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减掉5万8千余元。 被告人:王某某,男,1968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原

    2022-07-22 
  • 冯某某等特大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从合同诈骗“有罪”指控到“无罪”判决,特大票据诈骗罪“未遂”指控到“预备”判决。
    冯某某等特大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从合同诈骗“有罪”指控到“无罪”判决,特大票据诈骗罪“未遂”指控到“预备”判决。

    2022-07-22 
  • 陈某某诉刘某离婚纠纷,离婚过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陈某某诉刘某离婚纠纷,离婚过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某(女)向法院起诉离婚称:因丈夫刘某(男)自2001年4月以来与他人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给原告造成了严重伤害,要求与被告离婚,由原告抚养子女,被告负担抚养费,家庭财产以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同时要求被告给予过错赔偿金5000元。被告辩称:同意离婚,但要求自己抚养子女,原告负担抚养费,自己并未与第三人同居,并无过错,财产分割以照顾子女为原则,公平分配。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

    2022-07-22 
  • 1
  • 2
  • 3
  • ...
  • 7
  • 8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573-82055770

Copyright © 2022 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浙ICP备2022022073号-1 / 技术支持:

  • 南湖律所
  • 专业团队
  • 业务领域
  • 南湖动态
  • 创新服务
  • 联系我们

电话:0573-82055770

传真:0573-82055770

邮箱:nhls2021@163.com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云东路969号龙润大厦20楼

邮编:314000

   